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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州城镇居民医保“即报即付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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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9-1 20:31:1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    新华报业网讯     泰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医保实行垫付金制度,参保市民医疗费用报销周期大大缩短。在设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街道,居民都能享受“即报即付”待遇。

  以前,参保人员在社区服务中心看病的费用可直接报销,但转到上级医院看病的费用要自己先垫付,再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后每月集中申报,通常要一两个月才能拿到报销费用。为此,泰州市医保中心决定,从今年5月起,每月给市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万元垫付金,先行垫付参保人的报销费用,确保参保人在7个工作日内拿到报销费用。 (陈羚 李琴 赵晓勇)
发表于 2008-9-1 21:00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真好呀.唉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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