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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协商不成 省会一六旬男子要跳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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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6-23 20:20:5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6月20日上午,一名60岁的男子陈某到市医保中心要求解决问题。因不满意工作人员的答复,他闹着要跳楼。事发后,南长街派出所、110等单位民警将这名男子解救下来,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。通过协调,市医保中心同意下星期给男子答复。

    据了解,跳楼男子姓陈,60岁,四川人。他儿子小陈今年35岁,几年前在石市上完大学后定居省会,现无业。小陈患有尿毒症,2008年3月在北京武警医院移植了父亲的一个肾

    6月20日上午,小陈跟父亲一起来到市医保中心就报销问题和工作人员交涉,有关工作人员称要继续商量。老陈情绪激动,从四楼一个办公室的窗口伸出双腿要跳楼。幸亏周围有人将他拉住并报警。

    南长街派出所民警和110巡警赶到现场,一边与老陈交谈,一边趁他不注意,上前使劲将他拉下来。民警说,遇到问题,不应该采取过激方式处理,这于事并无好处。

    市医保中心相关人员同意下星期给陈家父子答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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